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獲取黃石市信訪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規定,參照《湖北省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黃石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
根據《條例》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規公開本機關機構職能、財政預決算、政策文件等信息,詳見《黃石市信訪局主動公開事項目錄》。
(二)公開渠道
- 政務新媒體賬號:“黃石市信訪局”微信公眾號。

2.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按照《條例》要求,向本機關申請獲取市信訪局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將在收到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依法依規辦理答復。
(一)申請方式
線下申請:申請人可在網站下載《黃石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完善后,隨身份證明郵寄至黃石市信訪局辦公室。
線上申請:申請人可將下載的《黃石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完善后,隨身份證明發送到我局依申請公開受理郵箱:bgs6369099@163.com。
(二)申請提出
申請人應當真實填寫《黃石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詳細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以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義提出申請的,應同時提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具體辦理人員身份證明正反面復印件;委托他人代為提出申請的,應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本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
3.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對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及時登記,并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申請材料不完善或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出具補正告知書。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對需征求第三方意見的,征求意見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征求意見時間不計算在答復期限內。對申請量大、申請頻繁需延期答復的申請,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本機關將按照《條例》及有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辦理答復,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
對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進行信訪活動或查詢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的,本機關不予處理,請按照《信訪工作條例》規定提出或查詢。
三、收費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及湖北省財政廳、省發改委《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執行。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黃石市信訪局辦公室是黃石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辦公地址:黃石市下陸區桂林北路2號
聯系電話:0714-6369099
郵箱:bgs6369099@163.com
收信單位:黃石市信訪局辦公室,郵政編碼:435000,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五、救濟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黃石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黃石市下陸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黃石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