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市各類經營主體和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報送2025年度報告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年報主體
2025年12月31日(含)前,在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辦理歇業備案的經營主體仍應按時公示年度報告,已經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登記的各類經營主體不再報送年報。
二、年報時間
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報方式
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網址:https://www.gsxt.gov.cn/點擊“導航”至“湖北”或http://scjg.hubei.gov.cn/),自主報送公示2025年度年報。
四、多報合一
與人社、農業農村、商務、海關、統計、外匯、稅務部門建立數據共享,經營主體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填報年報時,可選擇“多報合一”方式填報。已實現與稅務部門“授權共享”功能,經營主體在填報年報時自動獲取稅務年報相關信息。
五、法律責任
經營主體應當如實填報年度報告,對報送公示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按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法規規定,對未按照規定在企業年度報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信息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大型企業,依法實施失信懲戒。
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未辦理注銷登記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作出處理。
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被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年度報告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登記證。
六、特別提醒
年報信息由經營主體自行申報,市場監管部門對年報不收取任何費用,發送提示年報短信不會附有鏈接,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鏈接詐騙短信,不要輕易泄露企業信息、個人信息、銀行卡號等信息,請廣大經營主體提高警惕,謹防詐騙。
七、咨詢電話
黃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0714-6216858
黃石港區市場監管局:0714-3281593
西塞山區市場監管局:0714-6222228
下陸區市場監管局:0714-6577526
開·鐵區市場監管局:0714-6397121
大冶市市場監管局:0714-8714721
陽新縣市場監管局:0714-7334697
黃石市市場監管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