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單位 | 市城管委 | 發布日期 | 2024-12-25 09:2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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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類型 | 部門解讀 | 解讀方式 | 文字方式 |
為規范供水用水活動,保障供水用水安全和質量,維護用戶和供水單位的合法權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于近日印發了《黃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切實增加企業和群眾對政策的理解和認同,有效推動政策措施落實落地,特制定《黃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政策解讀方案。
一、解讀方式
除在黃石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官方網站進行公開政策解讀外,還將充分運用微信公眾號、媒體專訪、政策問答等形式,全方位解讀宣傳城市供水用水政策。
二、解讀內容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依據和意義
城市供水是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早在2000年,我市已出臺規范性文件《黃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黃政辦發〔2000〕57號),在維護供用水各方的合法權益、保障民生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并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
國務院在2020年對《城市供水條例》進行修訂,隨后,我省在2021年對《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進行修訂。上位法的修訂對理順供用水管理體制機制、保障生活飲用水安全、提升供水服務水平等方面都提出了較高要求,為我市制定《辦法》提供了制度基礎和指引。
根據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需要厘清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建立跨部門的協調機制,明確供水單位和用戶的權利義務關系,處理好部門行業管理、街道社區屬地管理、執法力量下沉等方面的關系。在供用水過程中,發現仍然存在一些難點和問題。例如,供用水管理體制和機制、供水管網被破壞、因爆管等原因導致停水或者水壓不足、違法使用公共消防設施取水,以及供水價格調整、老舊小區供水改造等方面問題。因此,需要在立法上對規范供用水管理予以制度保障。
(二)《辦法》主要規定
一是強化城市供用水的規劃引領。《辦法》規定了市、縣(市、區)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供水專項規劃,經過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對城市供水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作出規定。明確要求自建設施供水單位建設與城市公共供水管道連接的戶外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應對設計方案進行技術審查,確保符合相關建設要求。
二是加強城市供用水的綜合監管?!掇k法》明確要求城市供水、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水利和湖泊等部門建立供水水質監測信息共享和公開機制,加強供水水源保護和供水水質監管。
三是規范了工程建設中施工損管處置程序。《辦法》規定了事前查明情況、事中商定保護措施、事后承擔相應責任,明確了損壞供水設施的相應罰則,為城市供用水提供執法依據。
四是建立健全水價機制和制度?!掇k法》規定了城市供水價格應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產和經營用水合理計價的原則制定,制定和調整城市供水價格時,應實行供水單位成本公開和定價成本監審公開制度,依法組織聽證,并向社會公布。城市供水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和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
五是對公共用水和消防用水作出具體規定。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單位作業用水,應優先采用再生水、雨水及地表水等。如需使用公共供水的,應向供水單位辦理用水報裝手續,由供水單位在指定地點建設專用取水設施,并安裝計量水表。消防救援機構應每月將市政公共消火栓的啟用位置、用水時間、用水量等信息通報供水單位。供水單位應確保市政公共消防用水,消防用水費用由本級人民政府承擔。
六是對二次供水管理進行專章規范?!掇k法》明確了二次供水設施建設的主體和要求。新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設施,經驗收合格,應移交供水單位,由供水單位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已建居民住宅未移交二次供水設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安排專項資金,制定年度計劃,采取措施限期移交,由供水單位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設施維護、清洗消毒、水質檢測、持證上崗、檔案管理、應急和治安防范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演練。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所在地的物業服務人應協助供水單位做好防火、防盜、防漏電、防淹、防破壞等工作。
三、解讀機關:黃石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
解讀人:黃石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市供用水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孫金?
聯系電話:622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