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黃石市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實推進依法行政,不斷開創法治政府建設新局面,為我市加快建成武漢都市圈重要增長極、服務推動全省支點建設提供堅強法治保障。現將年度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扛牢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2024年度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等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邀請專家作專題輔導報告。二是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法治工作17次,定期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具體問題。印發《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舉辦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培訓班,推動全市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守法用法,全市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達99.66%。三是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任務落地見效。對《法治黃石建設規劃(2021—2025年)》《黃石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黃石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落實情況開展法治督察,于6月26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有關情況。制定《黃石市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綱要(2023—2027年)〉重要任務分解清單》,探索開展法治督察“三創三化”等特色試點項目,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領域改革,推動我市“十四五”法治建設各項任務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一是堅持科學民主立法。科學編制2024年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制定《黃石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黃石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出臺全國首部地級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條例,全年審批加裝電梯870部,同比增長286%,相關工作經驗被中央電視臺等媒體報道。二是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制定《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積極推動重大決策事項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對市政府及其部門規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及涉法事務開展合法性審查195件。三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在全省率先出臺《黃石市行政規范性文件評估工作指引(試行)》,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全面清理。共廢止(失效)83件、修改13件、移出28件、繼續有效76件。
(三)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一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機構改革要求,進一步減少執法層級、歸并執法隊伍、下沉執法力量、理順職責關系,市本級只保留4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開展公安機關機構編制管理改革,進一步優化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推動警力向基層所隊下沉。二是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圍繞電動自行車、就業維權、超載超限、農資打假、非法捕撈等民生重點領域開展聯合執法694次,市人社局榮獲首屆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三是積極推行柔性執法。修訂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大力推行柔性執法、“說理式”執法,全年實施輕微和首違不罰案件9.4萬件、減免金額2385萬元。
(四)強化行政權力運行監督。一是加強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推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列席市政府常務會議常態化。2024年,市政府辦結人大代表建議186件、政協委員提案330件,回復率、滿意率均為100%。二是加強政府內部監督。2024年,市政府開展審計項目50項,健全完善規章制度80余項。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案件辦理力度,市縣兩級共辦結案件368件,解決問題537個,制發《行政執法監督案件建議書》364件、移送案件線索23條。三是加強社會監督。構建“司法行政+主管部門+鄉鎮(街道)”監督模式,建立市、縣兩級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和社會監督員制度,設立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12個,選聘社會監督員19名,不斷健全市縣鄉三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系。
(五)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化解。一是推進行政糾紛訴源治理。實行“行政復議+調解”的工作機制,制定《關于共同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實施意見》,加強行政復議、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健全社會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體系。2024年,全市受理行政復議案件781件,復議后被訴率11.2%。二是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堅持和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深化矛盾糾紛“大走訪、大排查、大化解”專項行動。2024年各級調解組織和調解員共開展糾紛排查13792次,受理矛盾糾紛13672件,調解成功13409件,成功率98.08%。三是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扎實開展“八五”普法,組織開展各類主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編輯印發《黃石市法治文化陣地圖冊》,向市民發送普法短信14萬條,開展法治宣傳教育1700余萬人次,不斷提高群眾法治意識。9個村(社區)被命名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22個法治文化陣地獲評省級法治文化建設示范點。
(六)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一是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在全省率先完成“一窗通辦”改革,市縣鄉村“綜合窗口”100%全覆蓋。開設“跨域通辦”窗口,150個高頻事項實現“跨省通辦”,我市獲評全省營商環境標桿城市。二是開展法治領域改革試點。印發《黃石市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綱要(2023—2027年)〉重要任務分解清單》,探索開展法治督察“三創三化”、“首違不罰+公益減罰+輕微速罰”、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等試點工作,其中2項獲省級推廣認可。三是開展法治惠企活動。開展“公共法律服務進園區進企業”專項行動,深化“萬所聯萬會”“小微企業共享法律顧問”等工作機制,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1000余人次,對接法律需求50余項。
2024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街道綜合執法能力有待加強,部分街道聘用編外人員輔助執法,存在行政執法不規范問題;二是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力度不夠,房屋征補、社會保障、市場監管、自然資源等重點領域行政執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行政“一把手”出庭應訴率還不夠高,化解行政爭議的職責優勢還未完全發揮。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
(一)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全面落實《黃石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認真總結“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設成果成效,謀劃編制“十五五”法治政府建設規劃。
(二)全面提升政府立法質效。推進重點民生領域立法工作,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機制,推進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完善行政合法性審核操作規程,不斷提高合法性審核工作質效。加大政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力度,常態化開展動態清理。
(三)進一步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貫徹落實《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經營主體的若干措施》等規定。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推行“掃碼入企”和“綜合查一次”改革,進一步提高執法質效和服務水平。
(四)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持續深化府院聯動工作機制,深入推進訴源治理,完善行政爭議源頭防范機制,持續釋放多元矛盾糾紛化解效能。充實法治工作力量,提高法治隊伍素質和能力。完善行政復議辦案規程、調解辦法,充分發揮行政復議調解作用,有效化解行政爭議。扎實開展“八五”普法,加強法治鄉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