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在黃石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上
黃石市審計局局長??夏明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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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報告2023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審計局依法開展了2023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審計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全國、全省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深耕經濟監督主責主業,扎實開展常態化“經濟體檢”,以有力有效的審計監督服務保障黃石高質量發展。
審計結果表明,2023年市財政和相關部門嚴格落實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有關決議,不斷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強化資金、資產、資源統籌整合,持續保障和改善民生,財政收支管理平穩有序,全市經濟運行回升向好、進中提質,全年經濟發展主要目標任務較好完成,多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就。
一、市本級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主要審計了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市財政部門加大征管力度,財政收入穩步增長,民生投入持續加大,財政運行總體平穩。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調整預算執行不到位。2個項目追加調整預算1400萬元,當年實際執行265.49萬元,調整預算執行率為18.96%。
(二)財政專戶資金管理不規范。財政專戶統籌收回存量資金5011.56萬元滯留財政專戶未繳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利息收入24.45萬元應繳庫未繳庫,審計期間已整改。
(三)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披露信息不完整。個別單位固定資產數據不全;部分單位間債權債務抵消不完整導致長期借款數據虛高;部分政府儲備物資情況未披露;部分政府長期股權投資情況未如實反映;會計報表附注披露不充分。
二、市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市政府駐滬聯絡處等10家單位202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表明,10家單位預算編制較為規范,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財務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3家單位預算編制不夠精準。市排水管理處等2家單位預算編制不完整;市政府駐京聯絡處項目經費預算98萬元未細化到具體支出用途。
(二)4家單位公車管理不夠嚴格。市經信局未建立公車管理臺賬;市政府駐京聯絡處公車加油卡使用情況未公示;市政府駐滬聯絡處超預算支出公車運行維護費0.17萬元,違規借用企業車輛1臺并支付車輛改裝費2.19萬元,審計期間已整改;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公車定位系統未正常使用,審計期間已整改。
(三)6家單位資產出租管理不到位。市殘聯將房屋免費出租給原辦公區內的6家定點社會康復機構且未報財政部門審批;市政府駐京聯絡處房屋租金27.21萬元收取不及時、63.66萬元上繳不及時;市委機關幼兒園超標準減免租金0.28萬元,應收未收租金0.55萬元,審計期間已整改;市政府機關幼兒園將食堂二樓7間房屋作為職工宿舍未收取租金;黃石有色一中無償提供6處學校場地給6家市場主體從事營利活動;黃石六中應收未收1處門面租金1.22萬元。
(四)3家單位財經紀律執行不嚴。市人事考試院職工借支款25.57萬元未及時歸還,審計期間已整改并與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超標準發放專家勞務費0.92萬元,審計期間已退還。市殘聯等2家單位超范圍支出專項資金82.80萬元。
(五)5家單位財務管理不規范。市經信局等2家單位部分差旅費報銷手續不全;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差旅費6.23萬元報銷不及時;市政府駐滬聯絡處公務接待費1.63萬元報銷不規范;市政府駐京聯絡處貨幣資金賬實不符;市排水管理處有63.70萬元市政井蓋未確認為公共基礎設施。
三、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審計情況
(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落實審計情況。2023年市級財政預算安排鄉村振興補助資金11500萬元,實際支出11144.11萬元,結余355.89萬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開發區·鐵山區大王鎮1個項目超范圍支出補助資金32萬元。二是陽新縣龍港鎮2個項目套取挪用補助資金58.32萬元,審計期間該資金已追回,2名責任人受到誡勉處理。三是陽新縣9個項目375.20萬元資產未納入三資平臺管理。
(二)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落實審計情況。主要對市本級清理拖欠企業賬款、保證金收取、房租減免、融資擔保等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9家單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5101.78萬元;5家單位多預留、多扣留工程質量保證金5736.19萬元;1家單位未及時清退農民工工資保證金1257.79萬元;1家單位未及時清退投標保證金135.66萬元;5家單位應減免未減免房租114.38萬元;1家單位未及時退還擔保保證金661.82萬元;14家行業協會學會違規收費204.41萬元。以上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困難群眾救助政策落實審計情況。主要審計了4個城區2022年至2023年困難群眾民政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等有關政策落實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不健全,基層社會救助力量不足。二是救助政策落實不到位。52名重度殘疾人未享受護理補貼;422戶低保家庭未享受重點救助;14名困難群眾未享受臨時救助;178人次救助對象未享受醫療資助參保待遇;24名困難家庭學生未享受教育資助;18戶困難家庭未享受住房救助。三是因工作人員履職不到位,導致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殘疾人“兩補”資金發放不及時,最長滯后30天。四是3個城區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列支渠道不規范,涉及金額527.93萬元。
四、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一)市級創文專項資金審計情況。主要審計了2021年至2023年市本級創文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2021年至2023年市級財政預算安排創文專項資金6688.12萬元,實際支出6548.10萬元,結余140.02萬元,使用情況良好。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情況。主要審計了陽新縣2020年至2023年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違規將8個屬于危房、不符合改造條件的小區納入改造范圍。二是一至三期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投入使用時間超過6個月,未及時辦理竣工價款結算。三是1個小區未按設計內容施工。
(三)醫療醫養服務審計情況。主要審計了市二醫院、市四醫院、市五醫院及部分社區康養中心等醫療醫養服務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市二醫院、市五醫院違規收費20.32萬元。二是市二醫院、市四醫院、市五醫院部分藥品、醫用耗材未按照約定量完成集中采購。三是社區康養中心管理存在漏洞。青龍山社區康養中心站長套取“六助”財政補貼0.39萬元;湖北某公司在西花苑社區康養中心提供“三無”產品。審計機關已移送相關主管部門,目前套取資金已全部追回,“三無”產品已從社區撤出,相關服務已取締。
(四)“四好農村路”建設管理審計情況。主要審計了2021年至2023年全市“四好農村路”項目建設、工程質量、工程造價、資金收支管理等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大冶市、新港園區滯撥、少撥農村公路建設及養護資金2536.52萬元。二是大冶市、陽新縣部分鄉鎮補辦申報資料增加建設成本76.98萬元。三是陽新縣公路工程質量檢測站出具3份虛假檢測報告。四是陽新縣18個項目多計工程價款291.75萬元,開發區·鐵山區大王鎮2個村套取資金2.57萬元。五是大冶市有6個鄉鎮114份合同超比率約定合同質保金。六是大冶市、陽新縣部分農村公路工程質量不達標。七是大冶市、陽新縣、新港園區部分鄉鎮公路管護機制不健全。
五、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主要審計了鄂東醫養集團、磁湖高新公司、黃石日報社等3家國有企業資產負債及經營管理情況。
(一)鄂東醫養集團經營管理審計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鄂東醫養集團董事會、監事會運行、部分“三重一大”事項決策不規范。二是對外合作事項決策執行不到位,基蛋生物承諾投資1億元、國藥黃石承諾提供不低于1億元的周轉資金未落實。三是部分合作共建養老院運營管理不規范。
(二)磁湖高新公司經營管理審計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違規開展融資業務。4個項目超過融資成本線融資,涉及金額7.70億元;3個項目多支付融資成本4664.52萬元并支付融資服務費235.72萬元。二是項目招投標管理不規范。8個項目涉嫌串通投標;1個項目應廢標未廢標;2個項目違法轉包;2個項目長期未開工建設。三是財務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商品房預售資金932.80萬元未存入監管賬戶;應收賬款2390.84萬元逾期未收回;應收未收廣告牌費用23.73萬元。
(三)黃石日報社經營管理審計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東楚傳媒集團未經集體決策調撥資金2090萬元。二是往來款項224.62萬元清理不到位。三是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嚴。原東楚金橋擔保公司部分反擔保資產存在損失風險;東楚傳媒大廈、黃石日報社印刷廠房產出租未按程序報批。
六、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主要審計了市疾控中心、市東楚集團、市國資公司和市城發集團等15個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情況,涉及投資額903604.67萬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7個項目存在合同實質性條款與招標文件不一致、合同內容重復委托等問題,造成資金損失浪費風險1265.25萬元。二是7個項目存在虛假招標、串通投標等問題,涉及金額8148.53萬元。三是3個項目存在違規轉分包,涉及金額26812.81萬元。四是7個項目多計工程價款995.03萬元。五是4個項目存在資本金未按進度到位、將運營期利息計入建設期等問題,涉及金額17068.07萬元。
七、追責問責及審計整改推進情況
(一)違紀違法線索移送及問責處理情況。一年來,審計機關堅持依法揭露查處重大違紀違法問題,及時移送問題線索,共向市紀委監委、市檢察院及有關主管部門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15件,涉及26人、資金3.38億元。其中:移送有關人員違反財經紀律,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獲利等問題線索4件;有關人員履職不到位,造成資產資金損失等問題線索6件;有關部門監管不力,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線索3件;有關部門執法不嚴,導致企業非法占地和排污口未取締等問題線索2件。有關監督執紀機關和主管部門運用審計結果,對44名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其中黨內嚴重警告1人,批評教育7人,提醒談話34人,解聘2人。
(二)審計整改推進情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主要領導親自部署,督促整改落實,一體推進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和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相貫通。審計機關積極履行整改督促檢查責任,推動審計整改項目化、清單化,明確整改要求、期限和責任,對賬銷號,動態管理;制定整改標準認定辦法,規范審計整改結果認定,形成“查出問題-分類整改-認定銷號”的閉環管理機制;將審計整改納入年度縣(市、區)、市直單位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倒逼責任單位加大整改力度,落實整改措施,推動審計整改走深走實。2023年,審計查出各類問題414個,其中287個已整改或分階段整改到位,127個正在按時序進度積極整改,累計完成整改金額16.73億元,促進建立完善制度55項,切實提升審計整改工作質效,審計監督更加權威高效。
八、審計建議
(一)持續深化財政改革,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細化預算編制,強化剛性約束,增強預算執行的時效性和規范性。進一步盤活存量資金、資產、資源,充分挖掘潛力,提升財政綜合保障能力。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集中財力保重點干大事。持續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全面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水平,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
(二)強化政策執行監管,推動項目落地見效。深刻把握政策背景和目標要求,聚焦國家、省、市重大戰略和重點任務,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突出財力保障重點。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抓實抓細優化營商環境、產業扶持、城鄉治理、社會救助等重點領域政策措施落實力度。建立重大政策落實反饋機制,關注政策落實效果,實現項目全過程監管,助推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扎實推動審計整改,深化審計成果運用。把審計整改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建立和完善黨委政府領導、主管部門督促、審計機關跟蹤檢查、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的整改工作機制,多措并舉打好審計整改“組合拳”。審計機關細化審計問題分類,靶向施策,對賬銷號,科學認定審計整改結果,督促問題整改到位。有關部門壓實審計整改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審計整改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舉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動審計成果高質量運用。
本報告反映的是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具體問題清單作為附件印送各位委員。報告中整改情況僅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結果,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整改落實中。市政府近期將專題研究安排審計整改工作,并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審計整改情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當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及省委十二屆七次全會、市委十四屆五次全會精神,市審計機關將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三如”要求,堅決把牢審計工作正確政治方向,在市委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市人大監督,立足經濟監督定位,強化履職盡責,擔當作為,以高質量審計監督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為加快推動武漢都市圈重要增長極建設成勢見效貢獻審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