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人民政府關于確定公布2025年黃石市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黃政發〔2025〕7 號,對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孤兒養育標準進行調整和公布。
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黃石城區、大冶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 815 元/月;陽 新縣為 750 元/月。
(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黃石城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 8220 元/年(685元/月); 大冶市為 8532 元/年(711 元/月);陽新縣為 6900 元/年(575 元/月)。
二、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一)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黃石城區、大冶市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為 1630 元/月;陽 新縣為 1500 元/月。
(二)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黃石城區、大冶市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為 16380 元/年 (1365 元/月);陽新縣為 12360 元/年(1030 元/月)。
(三)城鄉特困供養人員照料護理標準
城鄉特困供養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待 2024 年在崗職工平均工 資標準發布后,按相關規定另行調整公布。
三、孤兒養育標準
黃石城區、大冶市、陽新縣社會散居孤兒供養標準為 1630 元/月。
黃石城區、大冶市、陽新縣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標準為 2608 元/月。
四、低保邊緣家庭認定標準
低保邊緣家庭認定標準按照當地低保標準的 2 倍確定。
新標準從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