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資助項目簡介
(一)學前教育
資助項目:學前教育幼兒資助
資助對象:普惠性幼兒園在籍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1000元,分學期發放。
(二)義務教育
資助項目: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
資助對象:在籍在校寄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及非寄宿的義務教育階段原建檔立卡學生、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四類學生。
資助標準: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分學期發放;非寄宿生標準為寄宿生的50%。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全部按每生每年1250元執行。分學期發放。
(三)普通高中教育
資助項目一: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平均資助標準為2000元每生每年。根據受助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分別確定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檔標準,分學期發放。
資助項目二:普通高中國家免學雜費
資助對象:具有正式注冊學籍且在校就讀的普通高中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對存在返貧或致貧風險的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享受免學雜費政策
資助標準:免學雜費按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學校學雜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我市重點高中每學期900元;一般高中每學期630元。經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高中,按同類型公辦高中免除學雜費標準進行免除。
(四)中等職業教育
資助項目一:中職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具有中職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鄖陽區區等26個原連片特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國家助學金范圍。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比例為對應年級在校生(扣除涉農專業和原連片特困地區農村學生)的15%。
資助標準:每生每學年2000元,分學期發放。
資助項目二:中職國家免學費
資助對象:中職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戶籍(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族地區學校就讀學生、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其他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比例,全省統一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0%確定。
資助標準:免學費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學校收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分學期免除。
資助項目三:中職國家獎學金
資助對象:獎勵學習成績、技能表現等方面特別優秀的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一次性發放。
(五)高等教育
資助項目: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資助對象: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和在校生
資助標準:本專科生每年最高貸12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貸16000元。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對象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對象為在校在籍(含送教上門)學生,包括以下7類:
1.經鄉村振興部門確認的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包括脫貧不穩定戶家庭子女);
2.經民政部門確認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員是低保對象)學生;
3.經民政部門確認的特困供養學生;
4.經民政部門確認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5.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確認的烈士子女;
6.經殘聯部門確認的殘疾學生;
7.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包括鄉村振興部門監測的邊緣戶(邊緣易致貧戶),享受國家定期撫恤的優撫對象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疫情)造成重大損失、因家庭成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情況影響其子女入學就讀及其他需要資助的低收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資助工作程序
1.申請:每年秋季開學后,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家長)向學校(幼兒園)提出申請,并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確認表》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2.評審:學校受理學生資助申請并進行評審、公示,報上級資助管理部門審核。
3.審核:上級資助管理部門對受助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公示。
4.發放:分春、秋季學期發放資助資金。
四、溫馨提示
每到開學的時點,一些詐騙分子就開始蠢蠢欲動,“變著花招”對學生及家長實施欺詐。有的冒充資助工作者,通過電話、短信、微信、QQ等途徑,謊稱發放獎助學金,引誘學生和家長上當受騙,竊取個人信息、騙取錢財;有的抓住部分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消費的心理,利用虛假宣傳,誘騙學生陷入“高利貸”“回租貸”“培訓貸”等陷阱,“小貸”滾成“巨債”。
在此,鄭重提醒廣大學生和家長:
第一,不輕信陌生人。無論是哪個單位或者個人開展資助,都不會要求通過電話、短信、微信或QQ等方式提供身份證號、銀行卡號等信息,也不會要求繳納任何費用或在ATM機和網上銀行進行匯款或其他操作,如遇此類情況務必小心,不要按照對方要求操作。
第二,不貪圖“小便宜”。在各類金融服務消費活動中,要認真閱讀相關合同條款,提高甄別和抵制能力,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說”得越好,挖的“坑”往往越深。
第三,不盲目高消費。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廣大學生要養成自立自強、艱苦樸素、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為出、勤儉節約、理性消費,堅決遠離不良“校園貸”。
廣大學生要時刻繃緊自我保護這根弦,當合法權益遭受損害時,注意留存相關憑據與證據,第一時間與老師和家長溝通,及時報警,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目前,有關部門開發了“國家反詐中心”“全民反詐”等手機app,建議廣大學生和家長下載使用,共同構建全國一體化反詐技防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