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政務督查、政務公開、綜合治理、應急管理、后勤保障、建議提索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信訪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新聞宣傳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調查研究和改革統籌推進工作。承擔綜合性改革工作和重要綜合性文件,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承擔市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組織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性文件。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監督檢查依法行政情況。承擔部門規范性、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報上級備案審查工作。承擔機關法律服務相關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和實施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承擔數據統計、分析和報送。
(二)行政審批服務科。
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咨詢、受理、辦理和證照批文的核發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協調和日常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公開公示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窗口經辦服務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本系統行政審批事項的綜合協調職責;承辦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農民工工作科)。?
擬訂全市就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創業帶動就業等政策并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落實特殊群體就業,就業援助,就業創業培訓等政策。擬訂全市及市本級就業補助資金分配使用計劃,對就業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外國人來黃就業工作,擬訂全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標準及基會管理辦法,建立并組織實施全市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落實上級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擬訂失業保險待遇和給付標準,落實上級關于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措施。承擔市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落實上級關于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承擔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口援疆援藏等任務的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
(五)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能力開發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根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指導全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擬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資格預審及上報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和激勵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技工院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并組織實施;負費全市技工學校以及社會力量開辦職業培調機構的行政許可及管理工作。
(六)人才開發科。?
承擔人才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報訂全市人力資源開發和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協助組織實施重大人才計劃和項目。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博士后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政府特級專家、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和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完善吸引高層次人才和留學回國人員來黃工作,定居。創新創業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國(境)外機構在我市招聘專業技術骨干人才管理政策、配合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
(七)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科(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推進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創新人才評價機制。 綜合管理并指導實施全市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職稱評審工作,負責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確認和各系列(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委會及衛生技術、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委會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入員人事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及在編人員轉(選)聘工作。負責全市市直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政府高級雇員和“以錢養事”人員管理工作。
(九)勞動關系科。?
負責勞動關系政策以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在本市的貫徹落實,經辦市本級勞務派道機構行政許可審批,指導規范全市勞務派遣工作。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工資指導線。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監督落實上級制定的勞動標準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改革改制、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職工勞動權益保障政策,規范企業裁員行為。
(十)工資福利科。?
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組織實施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監督檢查。負責承辦省人社廳委托的中央、省在黃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管理工作。
(十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科。?
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執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和辦法。承擔市本級參保人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確認工作及全市提前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確認工作。執行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政策和給付標準及領取病殘津貼政策和給付標準,負責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貫徹落實省級統籌政策和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承擔我市貫徹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執行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并組織實施。
(十二)工傷保險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市工傷保險的地方配套政策、規劃,辦法和標準并姐織實施;牽頭組織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工作;擬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具體標準條件;負責全市工傷保險法定參保人群的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認定工作;負責職工病退鑒定工作;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市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企業老工傷人員的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科。?
根據全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十四)基金監督科。?
擬訂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會監督制度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負責全市企業(職業)年金,相關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合同備案工作;依法對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障險基金的支付管理情況以及職業年金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就業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重大案件。
(十五)表彰獎勵任免科。?
實施國家功勛榮譽制度,擬訂金市表彰獎勵制度并組織實施,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和市級以下表彰獎勵有關工作,承擔我市相關國家、省級和市級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服務工作,依法承辦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人事任免議案,辦理市政府批準任免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手續。
(十六)政工科(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干部科)。?
按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職數的管理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的考核、獎懲、選拔、任用和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等干部人事工作;組織實施局系統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承擔局機關黨群日常工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開展相應工作。會同其他科室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相應開展工作;牽頭負責局系統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高退休干部工作。
二.聯系地址:湖北省黃石市湖濱大道39號 ?
聯系電話:0714-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