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黃石市2025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定,現將黃石市2025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資格復審人數與遴選職位計劃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本次資格復審采取現場集中審核的方式進行。
時 ?間: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08:30--17:30(全天)
地 ?點:黃石市群藝館3樓報告廳(下陸區桂林北路5號)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推薦表》原件;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選調生錄用審批表》(復印件);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5.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復印件);6.所在單位或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入黨志愿書》復印件(報考條件有要求的提供);7.所在單位或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試用期已滿、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原件);8.所在單位或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提供報名時填寫職務職級所對應的《任免審批表》;9.資格復審對象為選調生的,由同級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內有無抽調或借用等情況說明;10.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有關材料的復印件,由所在單位和同級黨委組織部門進行審核把關,確認與原件一致后加蓋公章。
四、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1.考生本人必須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本人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與資格條件不符合以及主要信息材料不實,經確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3.遴選職位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比例低于3:1的,由市委組織部與遴選單位商定核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
4.后續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安排請關注黃石人事考試網發布信息。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遴選機關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附件:1.黃石市2025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黃石市委組織部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