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0014349/2020-00504 | 分類 | 縣市區 |
|---|---|---|---|
| 發布機構 | 大冶市 | 發文日期 | 2020-03-31 |
| 文號 |
一、總體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的要求,編制匯總大冶市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分析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改進措施。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大冶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具體工作職責,細化工作分工,加強督導監督,通過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要聞類、熱點關注類、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民生類等共計8973條,預決算、專項資金、三公經費等信息960條,公開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的文件245個,政策法規性文件3個,做到信息公開及時、準確、規范。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跟此項工作表現突出的縣市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信息公開不及時,內容不健全;二是重點領域公開力度不夠。下一步,我市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
一是加強學習,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思想認識和高度,明確責任,細化分工,及時、準確、規范公開各類信息;
二是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力度,使信息公開業務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加強監督考核,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三是擴展公開范圍。對照《條例》的具體要求,認真清理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查漏補缺,修訂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確保應公開的政務信息全部公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審核公開內容,確保政府信息公開不影響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真正體現公開、公平、公正。
四是建立信息公開長效工作機制,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等工作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進一步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是全面加強公共資源領域配置領域信息公開。2019年度大冶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共發布公共資源交易信息1667條;建設工程類信息415條,其中招標公告109條,變更公告149條,中標候選人公示88條,中標公告69條;政府采購類信息1184條,采購公告498條,變更公告273條,結果公告413條;國土交易類信息 68條,其中建設用地掛牌出讓公告35條,澄清公告4條,掛牌結果公示29條。
二是加強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信息公開。受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共168件,已解決及正在解決159件,占94.6%,因條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暫時無法解決9件,占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