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0014349/2026-09776 | 分類 | 縣市區 |
|---|---|---|---|
| 發布機構 | 大冶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26-02-06 |
| 文號 | 無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現公開2025年大冶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網站上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大冶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聯系(地址:大冶市長樂大道9號總部經濟中心2號樓,電話:0714-3188076)。
一、總體情況
根據往年湖北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我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印發了《大冶市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和群眾關注熱點,深入推進政務公開,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主動公開
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原則,穩步推進主動公開工作,及時、全面、準確地公開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讀、政務動態等政務信息,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2025年大冶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共發布政府信息11448條,轉載國、省重要信息600余次。
(二)依申請公開
2025年,全市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36件,結轉上年度依申請公開3件,辦理答復139件,結轉下年度辦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開產生的行政復議26件、行政訴訟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審查、協調和動態調整機制,規范發布行政規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同時,加強對政府信息的安全管理,嚴格落實信息保密審查制度,防止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常態化開展讀網自查,對照標準,逐項檢查,及時發現網站欄目設置、內容更新等方面的不足,不斷優化更新調整,認真落實信息更新要求,及時更新信息,切實發揮門戶網站作為政務公開主渠道作用。規范全市政務新媒體開設、運維、變更、關停等程序,全年累計開設、備案新媒體賬號10個、關停新媒體賬號1個。
(五)監督保障
進一步明確目標責任,細化職責分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專題培訓會1次,培訓人數50余人。在責任追究方面,2025年未出現因信息公開不到位需要進行責任追究的情況。積極組織開展社會評議工作,嚴格落實責任追究辦法,全市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事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5年,我市新增規范性文件7件,廢止規范性文件13件,現行有效性文件70件,本年度處理決定共計417411條,其中行政許可44302條、行政處罰361200條、行政強制11909條。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5年,大冶市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36件,結轉上年度依申請公開3件,其中自然人申請138件,其他組織機構申請1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5年度大冶市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26起,提起行政訴訟的5起,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如下表: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2025年存在的問題:202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對照條例要求、上級部署及群眾需求,仍存在不足:一是公開內容精準性不足,重點領域信息梳理不夠細致,針對性不強;二是政策解讀形式單一、深度不足,傳播效果有限;三是基層政務公開能力不均衡,工作人員專業水平有待提升;四是公開平臺運維精細化不夠,存在更新不及時、互動回應滯后等問題。
下一步將著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焦群眾需求,優化公開內容,建立高頻事項清單,細化重點領域公開顆粒度;二是創新解讀方式,推動多形式解讀,提升政策知曉度;三是強化分層培訓與“傳幫帶”,夯實基層業務基礎;四是健全平臺自查與互動機制,提升運維和回應效能。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2025年全市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二)2025年,我市共承辦人大建議提案和政協委員提案186件。在全市各承辦單位的共同努力和代表委員的監督指導下,大會期間的建議提案均已辦理答復,辦復率100%。所提建議提案已解決或基本解決的有172件;建議提案正在解決或列入計劃逐步解決的有14件。
(三)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2025年,各部門嚴格對標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聚焦群眾關切,將以公益事業及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政務活動與重要信息作為公開重點,依托市政府門戶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平臺,分領域推進主動公開工作,覆蓋自然資源、社會救助、教育、就業、食品藥品監管等多個領域。其中,自然資源領域公開發布確權登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與劃撥、用地審批等信息;教育領域及時公布年度招生計劃、范圍與結果;就業服務領域動態發布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開展情況及就業創業補貼發放結果等信息;食品藥品監管領域定期更新監督檢查結果信息,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