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業工傷保險費率。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企業考核期內工傷保險支繳率(工傷待遇支出/工傷保險費繳納金額)符合相關政策的,可按規定適當下浮工傷保險費率。對于浮動周期內達到要求且考核合格的“健康企業”,可按相關規定適當下浮工傷保險費率。(咨詢科室:工傷科;咨詢電話:651300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工傷醫療補助金。企業參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7個月至27個月不等的本人工資;被鑒定為五級至十級傷殘的,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6個月至22個月不等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咨詢科室:市社保局待遇給付科:咨詢電話:652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