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部門 | 項目序號 | 項目名稱 | 收費標準 | 政策依據 | 備注 |
| 一 | 公安部門 | |||||
| 中央立項 | 1 | 證照費 | ||||
| 一、機動車號牌工本費 | 《道路交通安全法》,計價格〔1994〕783號,價費字〔1992〕240號,行業標準GA36-2014,發改價格規〔2019〕1931號,發改價格〔2004〕2831號,鄂價費〔2016〕99號 | |||||
| (一)號牌(含臨時) | 同上 | |||||
| 汽車反光號牌 | 50元/副 | 同上 | ||||
| 掛車反光號牌 | 35元/副 | 同上 | ||||
| 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反光號牌 | 35元/副 | 同上 | ||||
| 摩托車反光號牌 | 25元/副 | 同上 | ||||
| 機動車臨時號牌 | 2元/張 | 同上 | ||||
| (二)號牌專用固封裝置 | 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1元/個 | 鄂價費〔1998〕220號,發改價格〔2004〕2831號 | ||||
| (三)號牌架 | 鐵質及同類產品5元/只(含,安裝費);鋁合金及同類產品10元/只(含安裝費) | 鄂價費〔1998〕220號,發改價格〔2004〕2831號 | ||||
| 二、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駕駛證工本費 | 《道路交通安全法》,財綜〔2001〕67號,計價格〔2001〕1979號,計價格〔1994〕783號,價費字〔1992〕240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發改價格〔2004〕2831號,鄂價費〔2016〕99號 | |||||
| 機動車(含臨時)行駛證 | 2元/本 | 同上 | ||||
| 機動車登記證 | 4元/證 | 同上 | ||||
| 駕駛證工本費 | 2元/證 | 同上 | ||||
| 三、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 | 《道路交通安全法》,財綜〔2008〕36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發改價格〔2008〕1575號,鄂價費〔2016〕99號 | |||||
| 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工本費 | 7.5元/本 | 同上 | ||||
| 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 | 5元/本 | 同上 | ||||
| 二 | 自然資源部門 | |||||
| 中央立項 | 2 | 土地復墾費 | 具體范圍及標準根據自然資源部門文件執行 | 《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2019修正)》,財稅〔2014〕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省政府378號令 | 對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全額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減半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 | |
| 中央立項 | 3 | 土地閑置費 | 具體范圍及標準根據自然資源部門文件執行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發〔2008〕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財稅〔2021〕8號,《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財稅〔2014〕77號 | 對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全額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減半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 | |
| 中央立項 | 4 | 不動產登記費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申請辦理車庫、車位、儲藏室不動產登記,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80元/件);證書工本費10元/件 | 《民法典》,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財稅〔2014〕77號,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鄂價工服〔2017〕7號,財稅〔2019〕45號,財稅〔2019〕53號,自然資登記函〔2021〕2號 | 按政策要求對小型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免予征收, | |
| 中央立項 | 5 | 耕地開墾費 | 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文件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財綜〔2016〕36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鄂政辦發〔2017〕40號,《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財稅〔2014〕77號,鄂政辦發〔2020〕19號 | 對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全額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減半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 | |
| 三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
| 中央立項 | 6 | 污水處理費 | 授權市(州)、縣屬地管理,具體收費標準按當地文件執行 | 《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財稅〔2014〕151號,省政府令第313號,發改價格〔2015〕119號,鄂價環資〔2015〕70號,鄂價環資〔2017〕154號,鄂發改規〔2025〕1號 | ||
| 居民0.95元/噸,非居民1.4元/噸 | 黃價環資函〔2016〕2號 | 收費標準執行范圍僅限于黃石城區 | ||||
| 中央立項 | 7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財稅〔2015〕68號,國辦發〔2020〕27號,建城〔1993〕410號,鄂建〔1996〕324號,鄂建設規〔2020〕1號 | 取消涉及靈活就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經批占道經營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費。 | |
| 四 | 交通運輸部門 | |||||
| 中央立項 | 8 | 車輛通行費(限于政府還貸) | 一類客車:共5檔,分別是0.4、0.5、0.55、0.64、0.76元/車公里。 一類貨車:共3檔,分別是0.4、0.5元、0.6元/車公里。其它具體標準見文件 | 《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交公路發〔1994〕686號,交公路明電〔2020〕62號,交公路明電〔2022〕6282號,鄂政發〔2020〕6號,省政府令第193號,鄂交發〔2021〕6號 | ||
| 五 |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
| 中央立項 | 9 | 無線電頻率占用費 | 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文件 | 《無線電管理條例》,計價格〔2000〕1015號,發改價格〔2005〕2812號,發改價格〔2013〕2396號,發改價格〔2011〕749號,發改價格〔2003〕2300號,計價費〔1998〕218號,鄂價費〔2006〕24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發改價格〔2018〕601號,發改價格〔2019〕914號 | ||
| 中央立項 | 10 | 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 | ||||
| 一、固定電話網碼號 | 《電信條例》,信部聯清〔2004〕517號,信部聯清〔2005〕401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
| 局號 | 600元/年·局號·本地網 | 同上 | ||||
| (一)短號碼 | ||||||
| 3位號 | 210萬元/年·號 | 同上 | ||||
| 4位號 | 60萬元/年·號 | 同上 | ||||
| (二)5位號 | ||||||
| 跨省使用 | 12萬元/年·號 | 同上 | ||||
| 省內使用 | 2.4萬元/年·號 | 同上 | ||||
| (三)6位號 | ||||||
| 跨省使用 | 1.2萬元/年·號 | 同上 | ||||
| 省內使用 | 0.24萬元/年·號 | 同上 | ||||
| 二、移動通信網碼號 | 600萬元/年·號 | 同上 | ||||
| 六 | 水利部門 | |||||
| 中央立項 | 11 | 水土保持補償費 | 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文件 | 《水土保持法》,財綜〔2014〕8號,鄂財綜規〔2015〕5號,財稅〔2020〕58號,鄂價費〔2016〕99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鄂價環資〔2017〕93號 | ||
| 七 | ? 農業農村部門 | |||||
| 中央立項 | 12 | 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 | 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文件 | 《漁業法》,價費字〔1992〕452號,計價格〔1994〕400號,財綜〔2012〕97號,財稅〔2014〕101號,財綜〔2022〕50號 | ||
| 八 | 林業和草原部門 | |||||
| 中央立項 | 13 | 草原植被恢復費 | 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文件 | 《草原法》,財綜〔2010〕29號,財稅〔2022〕50號,發改價格〔2010〕1235號 | ||
| 九 | 人防部門 | |||||
| 中央立項 | 14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 征收范圍及相關區域劃分,以自然資源部門解釋為準 | 中發〔2001〕9號,財稅〔2014〕77號,鄂財綜規〔2012〕8號,省政府令第358號,財稅〔2020〕58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計價格〔2000〕474號,鄂價費規〔2013〕80號,財稅〔2019〕5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保障性住房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0號) | 對保障性住房項目、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全額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減半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 | |
| 一、宜昌市、襄陽市、黃石市、十堰市、荊州市、荊門市、鄂州市、孝感市、黃岡市、咸寧市、隨州市、恩施市 | 同上 | |||||
| 中心城區 | 1200元/平方米 | 同上 | ||||
| 其他地區 | 800元/平方米 | 同上 | ||||
| 二、其他人防重點城市(縣、市、區) | 800元/平方米,其中國家和省扶貧開發重點縣(市)按80%收取 | 同上 | ||||
| 三、6B級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設費 | 按上述標準的80%收取 | 同上 | ||||
| 九 | 法院 | |||||
| 中央立項 | 15 | 訴訟費 | 《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481號),鄂價費〔2008〕5號 | |||
| 一、案件受理費 | 同上 | |||||
| (一)財產案件 | ||||||
| 不超過1萬元的 | 50元/件 | 同上 | ||||
|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 | 按2.5% | 同上 | ||||
|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 | 按2% | 同上 | ||||
|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 按1.5% | 同上 | ||||
|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 | 按1% | 同上 | ||||
|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 | 按0.9% | 同上 | ||||
|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 按0.8% | 同上 | ||||
|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 | 按0.7% | 同上 | ||||
|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 | 按0.6% | 同上 | ||||
|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 | 按0.5% | 同上 | ||||
| (二)非財產案件 | ||||||
| 離婚案件 | 200元/件。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 同上 | ||||
|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 | 300元/件。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 同上 | ||||
| 其它非財產案件 | 80元/件 | 同上 | ||||
|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 沒有爭議金額或價額的,1000元/件;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 同上 | ||||
| (四)勞動爭議案件 | 10元/件 | 同上 | ||||
| (五)行政案件 | 同上 | |||||
| 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 | 100元/件 | 同上 | ||||
| 其它行政案件 | 50元/件 | 同上 | ||||
|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 | 80元/件 | 同上 | ||||
| 二、申請費 | 同上 | |||||
| (一)申請執行的 | 同上 | |||||
| 沒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 | 50元至500元 | 同上 | ||||
| 執行金額或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 | 50元/件 | 同上 | ||||
| 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 按1.5% | 同上 | ||||
| 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 按1% | 同上 | ||||
|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 | 按0.5% | 同上 | ||||
|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 | 按0.1% | 同上 | ||||
|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 | 同上 | |||||
| 不滿1000元或不涉及財產數額的 | 30元/件 | 同上 | ||||
| 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 | 按1% | 同上 | ||||
| 超過10萬元的部分 | 按0.5%,最多不超過5000元 | 同上 | ||||
|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 | 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 同上 | ||||
|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 | 100元/件 | 同上 | ||||
|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 | 400元/件 | 同上 | ||||
| (六)破產案件 | 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 同上 | ||||
| (七)海事案件 | 同上 | |||||
| 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 | 1000元至1萬元/件 | 同上 | ||||
| 申請海事強制令的 | 1000元至5000元/件 | 同上 | ||||
| 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 | 1000元至5000元/件 | 同上 | ||||
| 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 | 1000元/件 | 同上 | ||||
| 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 | 1000元/件 | 同上 | ||||
| 十一 | 民航部門 | |||||
| 中央立項 | 16 | 航空業務權補償費 | 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文件 | 財綜〔2002〕54號,發改價格〔2011〕3214號 | ||
| 中央立項 | 17 | 適航審查費 | 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文件 | 同上 | ||
| 十二 | 衛生健康部門 | |||||
| 中央立項 | 18 | 非免疫規劃疫苗儲存運輸費 | 武漢市7元/支,其它市州9元/支 | 《疫苗管理法》,財稅〔2020〕17號 鄂發改價調〔2020〕409號 | ||
| 十三 | 藥品監管部門 | |||||
| 中央立項 | 19 | 藥品注冊費 | 《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財稅〔2015〕2號,發改價格〔2015〕1006號,國家藥監局公告2020年第75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8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號 | |||
| 一、新藥注冊費 | 同上 | |||||
| 二、仿制藥注冊費 | 同上 | |||||
| 三、補充申請注冊費 | 對繳入地方國庫部分暫停征收 | 同上 | ||||
| 四、再注冊費 | 對繳入地方國庫部分暫停征收 | 同上 | ||||
| 五、加急費 | 對繳入地方國庫部分暫停征收 | 同上 | ||||
| 中央立項 | 20 |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食藥監公告2015第53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8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號,財稅〔2015〕2號,發改價格〔2015〕1006號 | |||
| 一、首次注冊費 | 對繳入地方國庫部分暫停征收 | 同上 | ||||
| 二、變更注冊費 | 對繳入地方國庫部分暫停征收 | 同上 | ||||
| 三、延續注冊費 | 對繳入地方國庫部分暫停征收 | 同上 | ||||
| 四、臨床試驗申請費 | 同上 | |||||
| 五、加急費 | 對繳入地方國庫部分暫停征收 | 同上 | ||||
| 十四 | 知識產權部門 | |||||
| 中央立項 | 21 | 商標注冊收費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發改價格〔2013〕1494號,發改價格〔2008〕2579號,財綜〔2004〕11號,計價費〔1998〕1077號,財綜字〔1995〕88號,價費字〔1992〕414號,財稅〔1995〕2404號,發改價格〔2015〕2136號,財稅〔2017〕20號,發改價格〔2019〕914號 | |||
| 一、受理商標注冊費 | 紙質申請:3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30元)/網上申請:27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27元) | 同上 | ||||
| 二、補發商標注冊證費(含刊登遺失聲明費用) | 紙質申請:500元 網上申請:450元 | 同上 | ||||
| 三、受理轉讓注冊商標費 | 紙質申請:500元 網上申請:450元 | 同上 | ||||
| 四、受理商標續展注冊費 | 紙質申請:500元 網上申請:450元 | 同上 | ||||
| 五、受理續展注冊遲延費 | 紙質申請:250元 網上申請:225元 | 同上 | ||||
| 六、受理商標評審費 | 紙質申請:750元 網上申請:675元(僅開通駁回復審、無效宣告業務) | 同上 | ||||
| 七、變更費 | 紙質申請:150元 網上申請:0元 | 同上 | ||||
| 八、出具商標證明費 | 紙質申請:50元 網上申請:45元 | 同上 | ||||
| 九、受理集體商標注冊費 | 紙質申請:1500元 網上申請:1350元 | 同上 | ||||
| 十、受理證明商標注冊費 | 紙質申請:1500元 網上申請:1350元 | 同上 | ||||
| 十一、商標異議費 | 紙質申請:500元 網上申請:450元 | 同上 | ||||
| 十二、撤銷商標費 | 紙質申請:500元 網上申請:450元 | 同上 | ||||
| 十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 | 紙質申請:150元 網上申請:135元 | 同上 | ||||
| 中央立項 | 22 | 專利收費 | 《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財稅〔2017〕8號, 財稅〔2016〕78號,財稅〔2024〕23號,發改價格〔2024〕1156號,發改價格〔2015〕2136號,發改價格〔2017〕270號,財稅〔2018〕37號,財稅〔2019〕45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第244號,第272號公告 | |||
| 一、專利收費(國內部分) | 對經濟困難的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專利收費減繳按照《專利收費減繳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 同上 | ||||
| (一)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公布印刷費、優先權要求費 | 1.申請費:發明專利900元,實用新型專利500元,外觀設計專利500元; 2.申請附加費:權利要求附加費從第11項起每項加收150元,說明書附加費從第31頁起每頁加收50元,從301頁起每頁加收100元; 3.公布印刷費:50元; 4.優先權要求費:每項80元 | 同上 | ||||
| (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復審費? | 1.實質審查費:2500元; 2.復審費:發明專利1000元,實用新型專利300元,外觀設計專利300元 | 同上 | ||||
| (三)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年費、年費滯納金 | 年費及年費滯納金詳見文件,外觀設計專利第11-15年年費標準為3000元/年 | 發改價格〔2017〕270號,發改價格〔2022〕465號,發改價格〔2024〕115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第272號公告 | 專利權補償期年費標準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專利權期限補償請求費標準為每件200元 | |||
| (四)恢復權利請求費、延長期限請求費 | 1.恢復權利請求費:1000元; 2.延長期限請求費:第一次(每月)300元,再次(每月)2000元 | 同上 | ||||
| (五)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 | 1.著錄事項變更費:發明人、申請人、專利權人的變更200元; 2.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2400元; 3.無效宣告請求費:發明專利權3000元,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1500元 | 同上,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第272號公告 | ||||
| (六)專利文件副本證明費 | 每份30元 | 同上 | ||||
| 二、PCT專利申請收費 | 《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財稅〔2017〕8號,發改價格〔2015〕2316號,發改價格〔2017〕270號,發改價格〔2024〕1156號,財稅〔2017〕20號,財稅〔2018〕37號 | 根據國際慣例和對等原則,將《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發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270號)附件2的注釋部分修訂為:由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受理并進行國際檢索的國際專利申請(PCT申請),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時免繳申請費及申請附加費。由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國際檢索報告或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的PCT申請,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并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免繳實質審查費。PCT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其他收費標準依照國內部分執行 | ||||
| (一)申請國際階段收取的國際申請費和手續費,傳送費、檢索費、優先權文件費、初步審查費、單一性異議費、副本復制費、后提交費、恢復權利請求費、滯納金 | 檢索費:2100元 國際申請費(代國際局收取):10990元 國際申請附加費(代國際局收取) 從第31頁起每頁:120元 優先權文件費:150元 單一性異議費:200元 副本復制費(每頁):2元 初步審查費:1500元 手續費(代國際局收取):1650元 附加檢索費:2100元 初步審查附加費:1500元 恢復權利請求費:1000元 后提交費:200元 滯納金:按未繳納費用的50%計收,若高于國際申請費(不含申請附加費) 的 50%,按國際申請費的50%計收。 | 同上 |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簽訂的《關于〈專利合作條約〉(PCT)費用匯交的諒解備忘錄》,國家知識產權局按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布的人民幣標準代世界知識產組織國際局收取PCT國際階段費用。 如因匯率波動過大等原因需調整標準將另性公布,具體費用標準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專利合作條約(PCT)專欄進行查詢。 | |||
| (二)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收取的寬限費、譯文改正費、單一性恢復費、優先權恢復費 | 申請費: ①發明專利:900元 ②實用新型專利:500元 申請附加費 ①權利要求附加費從第11項起每項:150元 ②說明書附加費從第31頁起每頁50元 從第301頁起每頁100元 公布印刷費:50元 優先權要求費(每項):80元 寬限費:1000元 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2500元 譯文改正費: 初審階段300元 實審階段:1200元 單一性恢復費:900元 優先權恢復費:1000元 注:進入國家階段其他收費按照國內標準執行。 | 發改價格〔2015〕2316號, 發改價格〔2017〕270號 | ||||
| 三、為其他國家和地區提供檢索和審查服務收費 | 按雙方約定執行 | 《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財稅〔2017〕8號,發改價格〔2017〕270號 | ||||
| 四、單獨指定費 | 第一期(1-5年)4100元, 第二期(6-10年)7600元, 第三期(11-15年)15000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財稅〔2017〕8號,財稅〔2022〕13號,發改價格〔2022〕465號 | ||||
| 中央立項 | 23 |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收費 |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財稅〔2017〕8號,發改價格〔2017〕270號,鄂價費〔2017〕27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
| 一、布圖設計登記費 | 每件1000元 | 同上 | ||||
| 二、布圖設計登記復審請求費 | 每件1000元 | 同上 | ||||
| 三、著錄事項變更手續費 | 每次50元 | 同上 | ||||
| 四、延長期限請求費 | 每次150元 | 同上 | ||||
| 五、恢復布圖設計登記權利請求費 | 每件500元 | 同上 | ||||
| 六、非自愿許可使用布圖設計請求費 | 每件150元 | 同上 | ||||
| 七、報酬裁決費 | 非自愿許可使用布圖設計支付報酬裁決費每件150元 | 同上 | ||||
| 十五 | 銀保監會 | |||||
| 中央立項 | 24 | 銀行業監管費 | 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文件 | 財稅〔2015〕21號,財稅〔2017〕52號,財稅〔2021〕65號,發改價格〔2021〕1947號,發改價格〔2016〕14號 | ||
| 中央立項 | 25 | 保險業監管費 | 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文件 | 同上 | ||
| 十六 | 證監會 | |||||
| 中央立項 | 26 | 證券、期貨業監管費 | 財稅〔2015〕20號,財稅〔2018〕37號,發改價格規〔2018〕917號,財稅〔2021〕65號,發改價格〔2021〕1947號,發改價格〔2016〕14號 | |||
| 一、機構監管費 | 同上 | |||||
| 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 每年按注冊資本金的0.5‰收取,最高不超過30萬元。 | 同上 | ||||
| 期貨經紀公司 | 每年按注冊資本金的0.5‰收取,最高不超過5萬元。 | 同上 | ||||
| 二、業務監管費 | 同上 | |||||
|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 | 按股票年交易額的0.02‰收取 | 同上 | ||||
| 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 按年交易額的0.001‰收取 | 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