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發布返鄉創業政策“大禮包”,內容包含基金扶持、貸款貼息、稅費減免、場租水電補貼等15條政策措施,為返鄉創業就業人員提供實實在在的支持和優惠。
產業人才創新創業基金扶持。設立1億元黃石市產業人才創新創業基金,用于投資高學歷高層次科技人才在黃石開展創新創業,單個項目基金最高投資500萬元,重點項目可“一事一議”放寬基金投資額度。
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獎勵。對首次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大學生創業扶持。對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含在校大學生)在我市初次辦理注冊登記,經營6個月及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含創業者本人),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上述初創組織在登記注冊1年內、招用人員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給予最高2萬元的帶動就業補貼。
就業見習補貼。對吸納16歲—24歲失業青年和畢業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企業,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給予企業見習補貼,見習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對見習期滿當期留用率超過50%的單位,按留用人數再給予企業1000元/人的獎補。對省內普通高等學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含保留學籍休學創業學生);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本科、??疲ǜ呗殻┖图脊ぴ盒W生;畢業5年內的港澳臺、外籍和留學回國高校畢業生,在我市自主創辦企業、個體經營或從事農民專業合作社,并依法登記注冊,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可在我市申報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給予省級5-50萬元扶持資金,并擇優推薦參評省級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對獲評省級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的,市級再給予1-5萬元扶持資金。
創業平臺獎補。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業孵化園(基地)、返鄉創業園、創業街區、創業項目的,最高給予150萬元獎勵。
勞務品牌建設獎補。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的勞務品牌,分別給予創建地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建設獎補。對認定為市級的勞務品牌領軍企業,給予該企業5萬元一次性獎補。
返鄉入鄉創業補貼。返鄉入鄉人員(注冊5年內)在我市初次辦理注冊登記,經營6個月及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含創業者本人)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企業開辦更便捷。推行企業開辦“1050”標準(即企業開辦一事聯辦、0.5天辦結、零費用)。全面放寬企業名稱、住所和經營范圍等登記條件,減少對近似企業名稱的人工審核,推行“企業自主承諾+事中事后監管”。推行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承諾制,允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支持“四新”經濟企業投資人以專利、商標、股權等方式出資設立企業。
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個人最高給予30萬元、個人合伙最高400萬元、小微企業最高5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按規定給予貸款貼息。對30萬元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符合信用貸款發放條件的,原則上免除反擔保。
場租水電費補貼。對返鄉創業企業在創業示范園區內發生的場租、水電費,給予不超過當年實際費用50%、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補貼時間不超過3年。對在我市初次創業的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3年內每年最高給予2萬元的場租、水電費補貼。
稅費減免。延續實施階段性降費率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延續實施一年,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對返鄉創業企業中月銷售額15萬元及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免征增值稅。按照國家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對返鄉創業企業中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返鄉創業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軍隊轉業干部在我市創辦個體工商戶,3年內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創辦個體工商戶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應減稅費。政策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對工商登記1年以上、用工人數不少于10人、上年度用工人數未減少且申請貸款時用工人數不低于上年末水平,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經縣級以上人社部門認定,可向中國銀行黃石分行網點申請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單戶授信額度最高3000萬元,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4%。
按比例返還失業保險費。對不減員或少減員的企業按比例返還上年度失業保險費,其中中小微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30%返還(2025年返還標準待省級政策出臺后按政策規定執行)。
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6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472元/人/月的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大冶市、陽新縣按本地標準執行。
創業培訓補貼。年滿16周歲、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且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九類人員”和創業初期的創業者,可依托有資質的定點培訓機構,根據創業不同階段的需求,開展多種形式的創業培訓。對完成規定課時,經結業考試(考核)合格的學員,應發給培訓合格證書。同時根據培訓對象、課程類別等因素實行差異化補貼,補貼標準為300元—18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