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稱 | 黃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黃石市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若干政策(2026-2028年)》的通知 | 文件類型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26-03-27 10:41:45 | |
| 生效日期 | 2026-03-27 10:41:45 | 失效日期 | |
| 發文字號 | 黃政發〔2026〕5號 | 發文機關代字 | 黃政發 |
| 發文年份 | 2026 | 文件順序號 | 5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文種類 | 通知 |
| 發文機關 | 黃石市人民政府 | 文件制定單位 | 黃石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出臺地區行政代碼 | 420200 | 文件出臺鄉鎮街道 | 無 |
| 文件來源 | 黃石市人民政府網站 | 題注 | 無 |
| 文件附件 | 文件PDF版本 | ./W020260421350546227318.pdf | |
| 文件的WPS版本 | ./W020260421350546082464.wps | 文件的OFD版本 | ./W020260421350545965621.ofd |
| 服務對象 | 特定對象 | 主題分類 | 社會發展;經濟建設;環境資源 |
| 體裁分類 | 通知 | 機構分類 | 市政府;縣、市、區政府;直屬派出及部門管理機構 |
| 文字解讀鏈接 | 圖文解讀鏈接 | ||
| 視頻解讀鏈接 |
大冶市、陽新縣、各區人民政府,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黃石市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若干政策(2026-2028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黃石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黃石市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若干政策
(2026-2028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湖北省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對構建新發展格局、培育新質生產力、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進一步提升我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高標準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深化知識產權強市建設
(一)推進知識產權示范創建。對新獲批的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示范縣、強國建設示范園區、服務業高質量集聚發展示范區、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機構,分別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二、激發知識產權創造活力
(二)激勵高價值專利創造。完善高價值專利培育體系,對新獲得中國專利及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5萬元獎勵;對新獲得湖北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獲得省高價值專利大賽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支持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等,牽頭組建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對承擔項目任務的中心給予最高50萬元資金支持。推行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對于首次完成貫標并通過認證的企業或高校,給予貫標認證費用全額補貼。
(三)推動區域品牌建設。實施區域品牌培育工程,對納入品牌培育、價值提升項目的單位,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獲批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商標的,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示范區、新入選中歐地理標志產品互認互保名單的,分別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入選國家“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的企業商標品牌、區域商標品牌及商標品牌指導站的,分別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湖北省優勢商標,給予2萬元獎勵。對獲得“我喜愛的湖北品牌”電視大賽金獎、銀獎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
(四)鼓勵開展數據知識產權登記。在湖北省數據知識產權登記平臺進行登記且獲得登記證書的,給予500元/件獎勵,同一主體每年不超過2萬元。
三、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
(五)加強知識產權金融生態建設。深入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對以專利、商標、地理標志、數據知識產權質押方式獲得貸款的,按照實際融資額的1%和評估費的50%予以貼息補貼,同一主體一個年度貼息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對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實現融資的企業,按照實際融資額的3%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額度不超過20萬元。對以專利、商標、地理標志、數據知識產權向保險公司購買知識產權保險的,按照保費的50%予以補貼,同一主體一個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10萬元。
(六)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推進高校和科研院所存量專利轉化及高價值專利產業化,對企業接受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專利轉讓、許可的,按實際到賬金額的5%予以補助,同一企業一個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對為我市企業提供專利轉讓、許可服務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成功轉讓1件或許可10件給予1000元獎勵,同一主體一個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5萬元。支持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對年度內每備案10件的給予1萬元補助,對通過認定的產品給予1萬元/件的獎勵,同一主體一個年度獎補總額不超過10萬元。
(七)構建知識產權運營工作體系。持續推進電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裝備制造產業運營中心建設,對承擔項目任務的運營中心給予最高50萬元資金支持。對獲批國家、省級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推進湖北地理標志運營(黃石)中心建設,每年安排5萬元工作經費。推動專利導航與產業運行決策深度融合,圍繞全市主導優勢產業,實施產業規劃類導航。
四、提升知識產權保護質效
(八)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深入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兩站”建設,對新獲批的省級知識產權(聯合)保護工作站,給予5萬元獎勵。推動市場監管所開展“融站入所”標準化建設,對納入“融站入所”項目的,給予5萬元經費支持。加強海外糾紛應對指導,組織實施海外知識產權信息分析和風險預警項目。
(九)強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對專利權人、合法專利使用權人因維護知識產權合法權益產生的訴訟、裁決、仲裁和調解案件,按照實際支出維權費用的50%給予援助,同一主體一個年度援助資金國內不超過10萬元,國外不超過20萬元。
(十)推動知識產權糾紛調解。鼓勵人民調解、商事調解、行業調解、律師調解等組織,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年度內每依法成功調解1件補助1000元,同一調解組織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五、優化知識產權管理服務
(十一)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對新獲批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的,給予30萬元資金支持。對提供知識產權公益性服務的協會、促進會、聯盟等社會組織,每年給予最高10萬元資金扶持。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升公共服務效能。
(十二)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區建設,對新獲批的省級集聚發展區,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對依法設立的知識產權代理(分支)機構,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給予3萬元/年場租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實施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工程,對納入工程的服務機構,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金扶持,支持服務機構做優做強。
(十三)加強知識產權教育培訓。推進省知識產權培訓(黃石)基地建設,年度績效復核評估為優秀、合格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補貼。加快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對在我市連續工作2年(含)以上,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證的,給予2000元獎勵;取得助理知識產權師、知識產權師、高級知識產權師、正高級知識產權師職稱的,分別給予2000元、3000元、5000元、1萬元獎勵。推進知識產權教育進課堂,對承擔省級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項目的,給予5萬元經費支持。
六、附則
(十四)本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有效期3年,原《黃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黃政發〔2022〕24號)同時廢止。實施過程中,國家和省出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各縣(市、區)可結合實際,參照制定知識產權獎補政策。
(十五)本政策獎補資金實行總額控制,如核算的獎補金額超出預期,獎補金額將根據當年預算,乘以一定比例系數進行折算。年度內同一主體同一事項符合多項獎補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進行獎補。